珍惜救護資源,尊重救護專業
本局已公告修正「台南市政府消防局消防救護車收費實施要點」。非緊急傷病患、送醫後未掛號就醫或檢傷為第五級者,將依法收取每趟1,500元費用。救護車不是免費計程車,請將寶貴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