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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消防法第10條,於主管建築機關許可開工前,應辦理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

 

二、業者應依消防法第七條委託合格消防設備師(士),辦理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及竣工查驗。
   
    合格消防設備師(士)可透過「專業技術人員查詢系統」查詢

 

三、申辦「長照2.0會審勘流程表」,請參考附件檔案,因申請流程繁複,若有疑問請撥承辦人電話洽詢06-2975119#2198。

      *審勘案件從受理掛件到結案約7-10天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