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本局列管之液化石油氣容器串接使用場所清冊(每月更新)


各位分銷商大家好,本局列管之液化石油氣容器串接使用場所(詳如清冊)。
請各位分銷商於供氣給客戶時,若發現該客戶為液化石油氣串接使用量超過80公斤的用戶,請先確認是否為本局目前列管之液化石油氣容器串接使用場所。倘若並非本局列管的場所,請各位分銷商務必確認該場所現場符合管理辦法第73之1條的相關規定並且必須將燃氣導管竣工檢查表向串接場所所在地之轄區消防分隊報備後再供氣,否則即違反管理辦法第73-1條第2項規定將逕行舉發。
本清冊若有增減會隨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