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08年9月6日10時於臺南市國定古蹟臺南地方法院,與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共同辦理強化古蹟防災管理及搶救研習演練,以提升臺南市古蹟、歷史建築之所有人、管理人、相關管理維護人員及關心古蹟民眾對於古蹟防救災害的認知與簡單應變措施,本次演練首先由邀請臺南市消防局等進行案例與經驗分享,再實施該場所複合性災害演練,災害初期時,由古蹟之自衛消防編組(場所內部人員)啟動通報、滅火、文物搶救及人員疏散避難行為情形,後續與消防單位結合作為。轄區消防分隊到達現場後,進行災害想定狀況演練並依支援(其他分隊、友軍)戰力、戰技、戰術推演搶救車輛、器材及人員佈署情形,後續由大隊進行整體救災救護狀況演練。
本局依據100年6月20日制訂之「臺南市古蹟及歷史建築防救災指導綱領」結合古蹟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辦理消防搶救演練(本市國定古蹟20處、市定古蹟86處、歷史建築54處,共計160處)。100年至108年9月止,共計1917場次。且積極和相關單位合作推動各項古蹟及歷史建築物防災作為,這些推動工作除了擴大市民公共參與一起守護本市古蹟公共安全外,相信也必定能發揮最大程度之防災效應,除能建構本市古蹟防災守護園之外,也打造一個供市民無災生活環境。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李明峯局長表示,透過實際消防演練,熟練古蹟一旦發生火災後,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火災通報、滅火及人員避難疏散引導,將古蹟火災損害降至最低,亦可提高市民對於古蹟公共安全之信任及增加古蹟認同感外,也能經由市民與公部門的共同意見表示及評議,達到發揮古蹟防災自助-公助(公部門提供資源)-共助(市民與公部門共同解決問題)的模式,妥善解決市民面臨的問題或滿足其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