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推動古蹟防災工作,提升防災機能,以「自助」、「共助」及「公助」概念,強化古蹟歷史建築物之抗減災能力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積極推動古蹟防災工作,提升防災機能,以「自助」、「共助」及「公助」概念,強化古蹟歷史建築物之抗減災能力:
* 設置示範性自主性防災設備:於本市4處國定古蹟(赤崁樓、孔廟、祀典武廟、大天后宮)設置古蹟防災設備(含放水槍、室外消防栓箱、火焰探測器、泵浦等系統設備)以強化本市歷史建築防災、減災、弭災之功能。
* 強化古蹟消防演練:依據「臺南市古蹟及歷史建築防救災指導綱領」每半年至少1次結合本市19處國定古蹟、98處市定古蹟、69處歷史建築,共186處古蹟及歷史建築辦理防災演練,110年10月止總計辦理2246場次。 
* 積極訂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時消防安全因應計畫審查共計197處,推動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完成者有52處,審查中計24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