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依「臺南市古蹟及歷史建築防救災指導綱領」,強化本市古蹟及歷史建築防災之功能,打造臺南市國定古蹟守護網,特推動國定古蹟設置示範性自主防災設備中程計畫,赤崁樓、孔廟示範性自主防災設備於本市4處國定古蹟。
臺南市以文化古都之姿合併升格為直轄市,臺南市政府消防局為落實古蹟防災工作,特別向文化部爭取經費補助,文化部核定准予經費補助50%(650萬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50%(650萬元整),本市設置自主性防災設備設施機具共計4處,分別為赤崁樓、孔廟、祀典武廟及大天后宮,因應古蹟夜間無人看守,一旦發生火災常會造成不可回復的文化資產燒毀,設置火焰探測器能偵測火災發生後發出警報,並同時連動放水槍射水防護古蹟,另「單人可操作型室外消防栓箱」,有別於一般的消防栓需要2個人以上同時操作,古蹟管理人員於發現古蹟火災時,即可由單人進行射水滅火,以期於火災初期即予撲滅。
另依據「臺南市古蹟及歷史建築防救災指導綱領」及「臺南市政府消防局辦理國市定古蹟及歷史建物搶救演練實施計畫」,每半年結合古蹟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辦理消防搶救演練(本市國定古蹟20處、市定古蹟86處、歷史建築54處,共計160處)至少1次以上。100年至108年9月止,共計1917場次。
建置全國首創-本局以「祀典武廟」做為試辦示範標的,透過古蹟既有監視設備,建置後端網路連結古蹟現址影像進行即時(Real-Time)瀏覽,可於古蹟平時或夜間無人看守時發生火災後,即以電腦線上派遣消防人員、車輛前往救災,發揮「即時發現、同步派遣、快速弭災」效果。本案已於內政部106年5月10日召開之「有形文化資產防災守護方案」推動聯繫會報時,針對「建置轄內建築類文資點火災監視系統與警示設備,並與消防、古蹟管理等單位連線」一節消防署與文資局業務單位進行討論,為免監視系統及火災警示設備妥善率與減少連線誤報率與裝置設備建置等問題,先以保全系統設置作為連線之機制,另107年文化局亦向中央爭取3百萬供各古蹟所有者申請防災設備(火警設備、監視及保全系統) 補助。
積極參與訂定古蹟及歷史建築管理計畫:本局參與審查之日常管理維護計畫(防災計畫)共計107處所,於推動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時消防安全因應計畫審查時,設置消防安全設備,經統計108年3月止已完成者有30處所,審查中計22處所。並於古蹟修護再利用因應計畫審查時,要求訂用火用電及防火避難設施、消防安全設備平時檢查表、自衛消防編組任務分工表,並定期請專業人員作定期檢修,及與消防單位作消防演練。另針對古蹟施工中之消防防護要求製訂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包含施工中的防火管理、互相聯絡的機制、任務編組及通報和施工期間,施工人員的教育、訓練及施工中消防防護的宣達。
臺南市古蹟歷史建築遍布,本市領先全國執行文化古蹟防災,建立古蹟防災體系,提升古蹟整體防災能力,以避免發生火災造成不可回復之破壞性損害,使古蹟能達永續保存之重要目的。
古蹟防災的防護設施 項次 | 古蹟名稱 | 室外放水槍 | 單人易操作型消防栓 | 火焰式探測器 | 泵浦 | 備註 |
1 | 赤崁樓 | 2 | 1 | 1 | 1 | |
2 | 孔子廟 | 2 | 1 | 2 | 2 | |
3 | 祀典武廟 | 1 | 1 | 1 | 1 | |
4 | 大天后宮 | 1 | 1 | 1 | 1 | |
| 計算設置數量 | 6 | 4 | 5 | 5 | |
古蹟防災所編經費 | 赤崁樓 | 孔子廟 | 祀典武廟、大天后宮 |
申請中央補助經費 | 200 | 200 | 250 |
本市編列配合款 | 200 | 200 | 250 |
合計(萬元) | 400 | 400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