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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08年11月份危險物品管理法令執法疑義研討會」會議紀錄有關【液化石油氣部分】因應本次108年6月11日修法之相關業務之規定、執法注意事項及相關附件表格

更新項目如下

1.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標示板規格及設置要點及標示板圖例

 

2.液化石油氣燃氣導管施工標籤作業規定

 

3.液化石油氣容器串接使用場所書面陳報注意事項

 

4.液化石油氣容器串接使用場所自行檢查注意事項

 

5.液化石油氣容器串接使用場所防止傾倒之措施參考圖例

 

6.既設公共危險物品或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改善申請表

 

7.燃料導管配管技術士之公司行號清冊(連結消防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