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
說明
為落實液化石油氣之管理,確保市民生命財產之安全,對於有關液化石油氣(俗稱瓦斯桶)管理如下:管理液化石油氣分裝場所違規灌裝逾期鋼瓶及儲存販賣場所之違規儲存液化石油氣鋼瓶、逾期鋼瓶及偽造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卡情形進行查處。
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卡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74條第1項規定「液化石油氣容器,應經中央主管機關型式認可及個別認可合格,並附加合格標示後始可使用」。內政部於民國94年3月1日正式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接辦此認可業務,並委由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辦理相關檢驗業務。
逾期鋼瓶檢驗規定
液化石油氣分裝場、分銷商(俗稱瓦斯行)應該在鋼瓶檢驗合格有效期限屆滿以前,把鋼瓶送到驗瓶廠,依規定實施定期檢驗。未經檢驗合格之逾期鋼瓶,容易造成瓦斯外洩而發生災害,液化石油氣使用安全性與民生息息相關,「拒收逾期瓦斯容器、捍衛家園生活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氣時能注意自己的權益,小小一個留心動作,大大確保全家成員安全!
樣式圖片
對於瓦斯行送來之容器,應注意容器護圈上是否清晰貼示檢驗卡,並注意檢驗卡左上角「下次檢驗期限」,若該檢驗期限日期已過期或無檢驗卡,即為不合格瓦斯桶,應立即拒絕使用、退換或撥打檢舉專線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