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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之主要目的

消防安全設備係屬於維護生命財產之重要設備

  
消防安全設備不似建築物內日常使用之昇降設備、空調設備、給水、 供電設備等,倘若發生故障,不易被發現,造成潛在危險。為避免此情形之發生,法律賦予管理權人應定期委託消防設備師(士)檢修齊消防安全設備之義務,以於火災發生時,能發揮其應有之預警與保護功能。

 

基於自我責任及社會責任若建築物係屬於供公眾使用之用途,則其消防安全設備是否能夠在危機發生時發揮正常功能,並給予人員預警與保護,除攸關管理權人自身安全外,對於其他不特定人員之安全,更是負有重大責任,輕忽不得。因此依法律賦予管理權人委託消防專技人員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並向消防機關申報之義務。

 

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乃是希望以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人員專業知識,了解設備的性能,預先發現問題,據以提出改善計畫,並對於建築物資料檔案予以彙整與建立,日後若不慎發生火災,消防搶救單位將更能掌握現場狀況與時效,做出最正確判斷,以達到維護人民生命財產,保障公共安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