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廟會鞭炮狂炸惹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籲小心爆竹煙 火使用

隨著國內疫情逐漸好轉,各地宮廟陸續籌備進香繞境活動,於本月28日安南區因廟會活動施放爆竹煙火引起車輛燒燬意外事件,幸得快速撲滅,無造成人命傷亡。近期也發現本市因廟會遶境爆竹煙火燃放不當,發生數起因燃放爆竹煙火而引起火災,造成車輛、建築物及竹筏

燒毀的案例。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為因應轄內大型廟會繞境期間民眾施放爆竹煙火發生危險或違法情事,事先派員前往繞境沿途宮廟加強爆竹煙火安全宣導,呼籲宗教團體利用鼓掌聲或爆竹煙火電子音效替代燃放鞭炮,或辦理其他藝文活動取代,以降低鞭炮產生之燒、燙、炸傷及火災等人身與公共安全危害,及減少妨害環境安寧之噪音。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指出,廟會活動過程,常會沿路燃放爆竹煙火來引起人們注意及增加熱鬧氣氛,尤其燃放升空類或飛行類爆竹煙火(蜂炮、沖天炮),因其飛行路徑不確定,經常會亂飛亂射,一旦具有高溫且燃燒中的爆竹煙火飛入住宅陽台,與衣服、紙箱或保麗龍箱等易燃物接觸,即可能引起火災。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局長李明峯提醒民眾燃放爆竹煙火時請注意燃放前的「五要」與燃放時的「五不」原則,注意安全。

燃放前「五要」:1、要重安全環保少燃放:使用爆竹音效或環保炮替代真正爆竹煙火,能兼顧環保安全,又能維持喜慶熱鬧氣氛;2、要有合格標示再燃放:購買鞭炮應確認產品有使用說明、廠商資料、主要成分、認可標示等;3、要依使用說明燃放:(1)選擇30 公尺直徑面上空周邊沒有建築物、電桿及障礙物的區域燃放、(2)固定好發射管,將沖天炮套入發射管內再點燃,人離開10 公尺外觀賞、(3)不可對人、動物或物品發射、(4).不可手拿燃放。4、要選適當地點燃放:不可在易燃物附近(如:加氣站、油槽、石油煉製廠、加油站及各縣市明定禁止燃放爆竹煙火地區等)燃放;5、要有成人陪兒童燃放:未滿12歲兒童燃放鞭炮,成人必須陪同。

至於燃放時的「五不」:1、不可朝人、車、建築物、易燃物丟擲或發射;2、不可串接、堆疊或同時大量燃放;3、不可將頭靠近煙火出口處點火或觀望;4、不可讓兒童燃放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產品;5、不可遺留火源,要將未熄滅的爆竹煙火撲滅。台南市長黃偉哲與消防局長李明峯都請民眾施放爆竹煙火要注意這五要與五不原則。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特別提醒各廟會繞境活動非必要如有施放爆竹煙火時,應避免影響民眾安寧,並遵守「臺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施放爆竹煙火安全原則,特別提醒活動過程中倘施放專業煙火,應由合格專業人員施放,並向消防局申請許可後始能施放,如果實在有施放需求,以象徵性少量施放為宜,邀請您我共同為維護公共

安全與環境品質盡一分心力!安全環保省荷包,一樣虔誠又熱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