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近日發生多起工廠火災,經調查起火原因可能有遺留火種、電氣…等因素;又台中25日亦發生施工工地起火案件,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呼籲,落實防火管理及工地施工用火用電安全,以達預防火災之目的。
臺南市長黃偉哲指出,工廠或公共場所業主應落實防火管理制度,除平日維護消防安全設備外,應加強用火、用電之監督管理,減少因用火、用電不慎所引發之火災,並定期實施滅火、通報及避難逃生等防災應變之教育訓練,以維護公共安全。
臺南市消防局長李明峯表示,歸納建築工地火災常見的火災起火原因有施工不慎、菸蒂、電氣因素或人為縱火等,為防範建築工地火災之發生,應注意下列事項:
- 電銲、乙炔或金屬研磨等容易產生火花之焊接或切割施工,應將附近之可燃物移除,或採用不燃材料或防焰帆布披覆或區劃,予以有效隔離,並派人看守;焊接或切割施工完成後,應徹底檢查,以確認並無火花掉落燜燒之情形。
- 建築工地應設置吸菸區,於指定之吸菸區吸菸,菸蒂丟棄於菸灰缸或裝水之金屬容器內,並按時清理,避免與日常垃圾(便當盒、保麗龍等)存放處理。
- 適當配電設施,由於建築工地多為「臨時電」,且用電多為大型機具,因此,電源使用勿過載,電線勿受壓受損致半斷線或塑膠被覆絕緣受損,插頭插於插座要牢固以避免接觸不良,插頭經常擦拭清理以避免積汙導電,並避免雨水或水源侵襲,設置過電流保護裝置及漏電保護裝置。
- 建築工地可燃建材及可燃廢棄物應妥適存放、管理,易燃物品應隔離儲存。
- 為防止縱火,建築工地應門禁管理,並派保全人員確實執行,建議裝設監視器設備。
- 適當位置設置滅火器等簡易消防安全設備,隨時應變初期滅火。訓練員工滅火、通報及避難引導等防火管理教育訓練,避免因工地火警造成傷亡情況。
為保障施工中人員安全及避免財產損失,在建築工地施工時,應於下班前30分鐘落實檢查用火用電安全,並確實管理人員、物品,以確保建築工地施工順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