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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7月廉潔楷模(2案3人)

1037月廉潔楷模(2案3人)
 
1.廉潔楷模:本局第七大隊灣裡分隊小隊長張光輝
具體事蹟摘要:
幫助民眾沙灘脫困,執勤後該民眾為表達謝意,於103.7.4.特致贈紅包500元,經執勤同仁婉拒後,轉贈社福單位,廉潔可風。
2.廉潔楷模:本局第五大隊仁德分隊分隊長陳信義、隊員林秉湟
具體事蹟摘要:
執行火警勤務,執勤後該公司於103.7.31.特致贈水果禮盒表達謝意,經執勤同仁婉拒退還,廉潔可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