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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9月廉潔楷模

第1案


日期

106年9月12日

服務單位

第二大隊玉井分隊

職稱、姓名

分隊長 廖鼎鈞


隊  員 洪一誠

優良事蹟

執行走失協尋勤務,家屬感激有加特郵寄3大箱鳳梨酥(市價約新臺幣7000元)表達謝意,經分隊長婉拒並將退件,仍堅持留下,後經分隊長及洪隊員將所得餽贈物轉贈德蘭啟智中心,廉潔可風。


 


第2案


日期

106年9月24日

服務單位

第六大隊永華分隊

職稱、姓名

隊 員 陳俊宇


隊 員 郭育廷

優良事蹟

執行緊急救護勤務,執勤後民眾特致贈紅包1000元表達謝意,經執勤同仁婉拒退還,廉潔可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