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參加對象為年滿18歲至40歲(出生年月日為民國73年9月20日至95年9月20日)設籍或就學、工作於臺南之國民組隊參加。每組2至5人,每人 限報名1隊,不得重複參賽,另每隊可有指導老師1至2名,以學校老師為原則。二、競賽獎勵為金獎1名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銀獎1名3萬元、銅獎1名2萬元,優選獎5名8,000元及參賽者、指導老師每人獎狀1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