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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私下填充休閒爐或瓦斯罐 危險又違法

近來發現有些餐廳或者民眾為求省錢,自行利用桶裝瓦斯鋼瓶 (液化石油氣) 填裝卡式瓦斯罐或可填充式的休閒爐,因填充物(壓力)改變,此行為不但危險且違法,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77條:「家庭或營業用之液化石油氣之灌氣裝卸,應於分裝場為之」,故如發現私下利用桶裝瓦斯鋼瓶 (液化石油氣) 填裝於卡式瓦斯罐及可填充式的休閒爐等行為,將依消防法第42條逕行舉發開單,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不但可能造成自身危險,也造成公共安全的危害。

桶裝瓦斯鋼瓶(液化石油氣)以丙烷及丁烷為主要成份,而卡式瓦斯罐及可填充式的休閒爐填充物是以純丁烷為主要成份,由於丙烷的蒸氣壓力在常溫時大約為丁烷蒸氣壓力的5-6倍,且蒸氣壓力會隨著溫度升高而增加,溫度降低而減少。故當丙烷的含量比例越高時,容器需承受的蒸氣壓力值也就越大!這也就是為何桶裝瓦斯 (液化石油氣) 會填裝在鋼瓶裏使用,且必須經過檢驗。因此以桶裝瓦斯鋼瓶填充液化石油氣於卡式瓦斯罐及可填充式的休閒爐將可能因為壓力變化而造成意外發生。

臺南市政府市長黃偉哲表示,民眾因休閒登山或餐飲營業需求,若為節省購買瓦斯罐耗材成本,而將家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以土法煉鋼方式自行分裝瓦斯至休閒爐或瓦斯罐,易造成瓦斯外洩,若遇火源恐造成氣爆!由於違法分裝瓦斯環境欠缺合法分裝場的消防安全等相關設施,且附近住宅密集,有如不定時炸彈,發生爆炸的危險性。如民眾若發現不法分裝情事,可通報119消防單位前往處理。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局長李明峯呼籲民眾使用安全瓦斯爐具是非常重要的,千萬不要違反分裝瓦斯,因小失大造成無可挽回的憾事,也造成公共安全的危害,這都是得不償失的行為,消防局未來將會加強宣傳及查稽,凡發現家庭或營業用液化瓦斯的違反灌氣裝卸,違者將依《消防法》第42條裁罰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以確保公共公全。

發稿人:火災預防科  隊員 翁佩君 06-2975119#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