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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用火用電要小心

有鑑今(19)日上午中西區1層水泥建築物鐵皮加蓋之住宅,因拆除施工不慎燒到泡綿引發火災,消防局據報馳援現場,所幸處理得宜,很快撲滅火勢,無人受傷受困,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呼籲,工地施工應注意安全,不能有僥倖心理,以落實預防火災之目的。

臺南市中西區19日上午,一處1層水泥建築物鐵皮加蓋頂樓進行拆除作業,因使用切割工具時不慎產生火星,由於施工環境擺放許多木板、帆布及泡棉,火勢很快就引燃鄰宅,造成鐵皮屋頂燃燒,民眾緊急通報消防局。所幸救災車輛到達現場及時撲滅火勢,並於火災撲滅後,對施工單位進行防火宣導。焊接作業中,具有高溫、高壓及易燃易爆等危險,而作業現場焊接熔融的金屬火花會到處飛濺,極易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災事故。施工作業前務必了解周圍情況,排除火災隱患,施工場所附近的易燃材料並清理焊接,避免附近有易燃物的環境進行焊接施工,以強化火災初期應變能力。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在一些重大火災事故中,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施工時太大意,防範意識薄弱,未採取適當防範措施,最終導致事故的發生。為確保施工安全,防止施工中發生火災,務必依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所稱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於增建、改建、修建、室內裝修開工前三天製定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 ,並向當地消防機關申報。以落實預防火災、地震及其他災害之目的,並達到保障人命安全、減輕災害之目標。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局長李明峯呼籲,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室內裝修應依規定制作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若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施工時,為了確保施工安全,應特別注意用火用電之安全,在焊接或切割施工完成後,應徹底檢查,以確認並無火花掉落燜燒之情形。落實預防火災之目的,並達到保障人命安全、減輕災害之目標。

 

發稿人:火災預防科  隊員 李惠心 06-2975119#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