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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值勤人員講習訓練

鑑於高層建築物之防災設施大多具有監控連動功能,一旦發生火災時,防災中心值勤人員透過防災監控設施,可早期發現火災,迅速的進行資訊整合運用,對於火災通報、初期滅火及避難引導,具有極大的功能,因此,為使本市防災中心值勤人員之訓練有所依循,以強化防災中心值勤人員之火災狀況判斷及應變能力,並結合建築物之軟、硬體設備功能,俾有效監控火災之發展狀況,採取必要之應變措施,本局特於12月10、11日辦理防災中心值勤人員講習。


本次講習對象為高度在50公尺或樓層在16層以上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之值勤人員(並以未參加107年度該訓練之場所及新建場所為主)。


課程中講授防災中心值勤人員應具備之知識與技能:


掌握防災監控系統之機能及操作要領。


瞭解消防安全設備之機能及操作方法。


充分掌握建築物之消防防護計畫及管理維護計畫書內容,熟悉建築物之特性。


依防災中心所蒐集之資訊,能活用各項消防安全設備。


具備自衛消防編組之指揮、通報要領及能力。


熟悉提供資料予消防人員之要領。


具有維護管理各項消防安全設備之能力。


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本市積極努力與永續追求的目標,期望以周全完善的作為、最好的整備與教育訓練,擔當保護民眾生命安全的守護者,讓本市市民擁有一個「居住無虞,生活無憂」的居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