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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住警器,大火要關門」生命留活口!

112年4月25日清晨7點多發生於永康區大灣路學生寄宿舍火警,消防局出動多個分隊搶救,經勤務指揮中心人員線上教導關門待救,總計成功救出18人,所幸並無人員傷亡,針對本次火警由五大副大隊長李博閔率隊進行災後訪視及宣導,場所未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依消防法第6條開具限期改善知單,為改善轄內學區附近寄宿舍安全,即日起清查學校附近學生寄宿舍,維護學生居住安全。

以此次火警發現許多學生寄宿舍普遍未設置住警器及滅火設備,電器過多負載使用,並堆積許多雜物妨礙逃生路線,黃偉哲市長表示: 台南市政府消防局即刻開展針對學校周邊學生宿舍、集合住宅等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行動,以加強學生住宿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重點包括宿舍內部是否安裝火災警報系統或是住宅用警報器等消防安全設備並同時宣導應注意電線和插座的使用情況等。此次檢查行動是為了落實《台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確保學生住宿環境的安全。

根據該自治條例規定,學生賃居處所應該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或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定期維護保養。對於未依照規定設置的場所管理權人(房東),將被開罰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台南市政府消防局局長李明峯表示,學生住宿環境的安全事關重大,消防局將持續加強對學校周邊校外宿舍的監管力度,提高學生住宿場所的火災防護安全,確保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

市長黃偉哲也對此次檢查行動表示關注,他呼籲市民共同關注消防安全問題,打造安全大台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