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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道路行車安全防禦駕駛訓練

為提升同仁救災安全觀念及危險預知能力,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於111年8月2日辦理「道路行車安全防禦駕駛教育訓練」,邀請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公司雲嘉南理賠中心黃炳南副科長,從保險理賠觀點與肇事者雙方角度,教育同仁正確駕駛安全觀念,了解路權優先順序且預測潛在危險,採取必要措施,以避免事故發生。

市長黃偉哲表示,辦理防禦駕駛訓練,讓消防人員建立執行緊急途中的安全觀念及並隨時預知危險能力,降低交通意外發生,更有利於救災及救護勤務的執行。車禍案件存在責任之歸屬比例,然而不論過失情節之輕重,民眾觀感難免不佳,更可能影響市府與消防局形象,不可輕乎。

消防局局長李明峯表示,「防禦駕駛」最大目的在於避開危險,或是降低傷亡程度,畢竟發生意外,事後追究責任都已太遲。在確保行車安全的最大前提之下,「防範未然」才是根本之道,不要因為自己的不小心而發生或捲入交通事故。希望透過這次訓練,能提升各外勤同仁之正確駕駛安全觀念,降低消防車輛執勤時之肇事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