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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使用合法拖船架、執行勤務安全有保障

為提升本局水域救災量能及同時兼顧消防同仁安全執行勤務,本局於今(111)年度再次後續擴充採購經監理單位申請通過合法掛牌、發照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規定之新式拖船架8輛,不僅可合法行駛於各式道路,更可以於災害發生時安穩運送救生船艇,快速抵達水域救災現場執行救援動作。

 近年來因全球極端氣候,各地區強降雨後易造成積、淹水,本局隨時保持警戒並著重整備防災,每年除防汛期間定期超前佈署演練,平時更定期檢視水域救災器材之養護及汰換,而為重視提升執行水域救災量能及強化同仁出勤安全性,自109年起本局陸續採購新拖船架25輛、110年後續擴充19輛及受民間善心人士捐贈4輛,總計已達58輛,總花費約378萬餘元,依照順序優先配置鄰海及易淹水地區分隊,再進行山區消防分隊配置,直至目前全市53個消防分隊合法拖船架普及率達百分百,全部配置完成。

市長黃偉哲表示,歷年採購之合法拖船架,全架採用不銹鋼材質鋼料,並符合輕型拖車應具備之各項裝置標準及功能,且經過公路監理機關審驗合格,合法領取牌照、行照,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規定,新式合法拖船架安全合法上路,同仁放心執行勤務外,也有效提升水域救援能量,並保障用路人的安全。

消防局局長李明峯表示,本局有別於其他縣市消防機關購置載運船艇專用車或改裝小貨車來載運船艇之做法,本局以最節省經費的做法,讓所有外勤分隊皆可放心使用合法上路的拖船架,依目前救災需求及安全性考量,全面使用合法拖船架為必然之趨勢,也可以讓本局消防人員在前往危險水域救援行動的路上更加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