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使用「電」的器具,即有故障、引火之虞,「吸頂式感應燈控開關」起火燃燒案例雖不常見,但仍需定期檢修或汰換,以免成為居家引火燃燒之潛藏因子。
節能減碳為目前重要課題,不僅可減緩地球溫度上升,亦可節省荷包,實在是一舉數得,節能產品有許多種,其中吸頂式感應燈控開關,普遍被學校或辦公室所使用。藉由感應燈控開關來感應有無人員在室內,進而控制電燈之自動開啟或自動關閉來節能,但其感應燈控開關是有使用壽命的,當使用一段時間後就可能會損壞,必須進行檢修或汰換。
案例發生於本市大學系辦公室因「吸頂式感應燈控開關」損壞許久並未維修汰換,因時間久亦疏忽,放任其為通電狀態,而電源開關負載電流過大經常發生跳電情形,但並未有效的檢修吸頂式感應燈控開關及相關負載,終至發生火災,所幸火災發生當時為下午14時許,正是學生活動時間,及早發現火災、立即撥打119報案,並拿滅火器初期滅火,雖然初期滅火並未成功,但因及早通報消防局,消防車迅速到達搶救,僅辦公室木櫃及雜物燒損,並未造成延燒。
常見電氣火災之原因有「短路」、「過電流」、「積汙導電」、「接觸不良」、「半斷線」及「漏電」等,消防局統計本市今年建築物火災起火原因,「電氣因素」為第2名,預防電氣火災除了「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綑綁折損」、「插頭不潮濕污損」、「電源插座不常插」、「電器旁不放物品」及「不使用沒安全標章的電器」之5不1沒有原則外,尚須注意檢修,損壞之電器用品要維修或汰換,勿放任其為通電狀態而疏忽,電源開關發生過電流跳電情形,要請合格水電人員檢修改善,勿僅將無熔絲開關復歸後繼續使用,以免增加火災危險因子。
消防局李明峯局長提醒民眾,為有效防範電氣火災,請定期檢修電氣(器)用品、正確使用電氣(器)用品,並遵守「5不1沒有,電氣火災遠離我」原則,以防範電氣火災。
市長黃偉哲呼籲市民朋友,只要多加留心,必能預防「電氣因素」所造成之火災案件,而一般住宅請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及早獲知火災發生,及早進行初期滅火或選擇避難逃生,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
發稿人:火災調查科科員吳金俊 062975119#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