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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呼籲民眾切勿再燃燒雜草,市府相關單位將依照規定開罰!

有鑑於近日接連數起(12日) 雜草火警,讓消防人員疲於奔命,甚至引發嚴重的空氣污染,每年進入乾燥季節前或乾燥季節期間許多農地都有民眾焚燒雜草,消防局呼籲民眾切勿再燃燒雜草,以免造成鄰近區域廣大空氣汙染,例如 (12日) 關廟區清水寺、安南區安中路二段、佳里區忠孝路往漚汪方向清祿鞋業附近等雜草火警,空氣中皆可聞到燃燒雜草煙臭味,台南市消防局呼籲民眾「切勿任意燃燒野草、雜物,市府相關單位將依照規定開罰!

消防局長李明峯表示,田野引火燃燒除須依法申請外,民眾燃燒雜草時應遵守事項:1、燃燒前應考量風速等天候容許條件,並與周邊的可燃物保持適當之安全間距。2、燃燒時應在現場實施戒護監控,以防突發瞬間強風形成火星飛散,造成擴大延燒之現象。3、燃燒前應事先準備好水桶或其他滅火器具,而且餘燼必須週全處理以防復燃。4、燃燒物品如會產生大量濃煙時,應事先向消防機關報備,以免讓其他民眾誤認為火警發生,而造成消防救災資源不必要的浪費,倘若未經申請引發火災,可依消防法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民眾應注意勿因一時輕忽造成損失。

臺南市長黃偉哲指出田野引火燃燒依消防法規定,其申請範圍(以開墾、整地、驅除病蟲害等為限)與引火時之相關防護作為,然而為降低露天燃燒案件發生,環保局會執行稽巡查作業,倘發現有露天燃燒稻草、雜草、廢木材(板)、枯枝、廢紙等物之空氣污染情事,除當場查獲污染行為人,可依其行為具體違規事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可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罰鍰,另塑膠類農業廢棄物可收集送往焚化爐燃燒或聯絡廠商回收再利用。相關雜草、垃圾清理資訊亦能參考環保署農業廢棄物宣導網站

發稿人:火災預防科 陳振雄    電話: 06-2975119-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