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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與民眾共同攜手降低火災案件發生

統計分析臺南市今(108)年1至7月火災發生件數共1697件,相較去年同期2404件,今年減少707件,減少近3成(如附表),在市長黃偉哲要求加強宣導,消防局即採行竭力防範、宣導及救災演練下,火災案件有較顯著減少;本期火災死亡人數7人,較去年同期減少1人。除消防局持續宣導、演練外,尚需本市全體市民多加防範,唯有公部門與全體市民共同攜手,才能減少因火災所帶來的傷亡、損失及威脅。


據火災案件統計分析,火災分類中以森林田野火災所占比例最高,達76%,消防局表示根據過往經驗、民眾傳統及環境特性,在清明節前及秋冬季節為森林田野火災發生之高峰期,因此提醒民眾,切勿任意燃燒雜草、垃圾,以免造成無法預期的危害。有鑑於去(107)年本市因燃燒雜草、垃圾及雜物造成4人死亡,為避免類似發生,消防局仍加強宣導與防範,更呼籲民眾「切勿任意燃燒雜草、垃圾」。


其次,在建築物火災案件中,經統計分析起火原因,以「爐火烹調不慎」佔28.5%、「電氣因素」佔27.8%、「遺留火種(菸蒂、蚊香、燭火等)」佔19%及「敬神祭祖不慎」佔5.8%。消防局呼籲民眾廚房烹煮食物應有「人離火熄」觀念,排油煙機及排油煙管長期使用,易造成油垢堆積,且容易引燃,建議定期清理保養。使用電氣設備應牢記「四不一沒有」,包含「不要過負載」、「不要損傷電線」、「電熱設備遠離可燃物」、「不用不插」、「沒有安全標章的產品不要買不要用」。有吸菸習慣的民眾,菸蒂應確實捻熄或浸濕再行丟入菸灰缸或垃圾桶。敬神祭祖時,點燃線香、環香、金紙等物應注意避免火源掉落、飛散,紙錢燃燒後之灰燼應確認完全熄滅、降溫後才可離開,避免復燃等觀念。


消防局也提醒民眾家中應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在火災初期發出警報,以利住戶及早逃生及應變,避免因火災造成人命傷亡。


附表:108年1~7月與去年同期各類火災案件比較表


 

建築物

森林田野

車輛

船舶

航空器

其他

總計

107年1-7月

313

1849

54

0

0

188

2404

108年1-7月

295

1287

47

0

0

68

1697

增減

-18

-562

-7

--

--

-120

-707


       


   發稿人:臺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調查科 科長蔡旭棋 2975119#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