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內政部消防署放寬新進義消資格

「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修正新進義勇消防人員(以下簡稱義消資格年齡下修為18歲,業經內政部110年5月4日台內消字第1100821023號令發布,為擴大招募義消人力,請納入大學院校在學學生參與消防宣導及資訊登錄等協勤工作,並優先辦理教育訓練,務求協勤安全,提升防救災協勤量能。
另為因應社會趨勢,本署106年至110年4次修頒本辦法放寬新進義消資格,包括刪除設籍、放寬素行與外國人等可加入義消組織,及年齡下修為18歲等,並委請麥格規劃設計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時事梗設計懶人包及海報各1式,以讓民眾瞭解現行加入義消之資格條件;請於大隊/分隊所屬網頁、臉書及運用各種集會、活動廣為宣導,裨益義消組織邁向年輕、多元及專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