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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您於112年7月2日反映「甲類營業場所未見消防設備」一事,將交由本局負責單位火災預防科辦理,再行為您詳細說明處理結果。倘您對本案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與本科來電聯繫(06-6569119轉6109),我們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本局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親愛的葉先生(小姐)您好: 本案場所經派員前往勘查,其消防安全設備尚符規定,並向管理權人宣導用火用電安全,避免災害發生。倘您對本案回復結果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與本案承辦人聯繫(06-6569119轉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