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集合住宅社區大樓內的各樓層常閉式防火門,被住戶固定為開啟狀態是否有相關法條規定可以處置?有特定負責權責的單位嗎?
有關您於110年11月28日反映「防火門」一事,將交由本局負責單位火災預防科辦理,再行為您詳細說明處理結果。倘您對本案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與本科來電聯繫(06-6569119轉6109),我們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本局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親愛的先生(小姐)您好: 建築物防火門設置係屬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75、76條規範,請逕洽本府權責單位(工務局)。倘您對本案回復結果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與本案承辦人聯繫(06-6569119轉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