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反映民間協會前往貴公司辦理教育宣導等活動,並推銷消防安全設備,建議如有接獲民間協會欲前往進行消防講習,可逕予拒絕或不予理會,亦可洽當地消防分隊查詢真偽;倘接受該協會講習時,如有不當推銷之情事發生,可檢附具體事證,向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02-23565200)、本局(06-2975119轉火災預防科)或向當地消防分隊檢舉。
本局未與任何廠商合作進行消防宣導,若有由官方舉辦的宣導活動,會由消防局各單位或義消防火宣導隊直接與民眾聯繫,消防人員執行場所安全檢查或防火宣導等勤務,均會穿著紅色工作服及配戴識別證,過程中更不會推銷任何商業行為,提醒市民不要上當。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局火災預防科承辦人電話2975119轉2212聯繫,本局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