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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您於113年7月3日反映「公司沒有消防設備」一事,有關消防設備部分將交由本局負責單位預防科辦理,再行為您詳細說明處理結果。倘您對本案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與本局來電聯繫(06-2975119轉1056),我們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本局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親愛的先生(小姐)您好: 本案所在位於本局列管場所(統舜財經天廈)內,經派員前往檢查,該樓層之消防安全設備尚符規定。倘您對本案回復結果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與本案承辦人聯繫(06-6569119轉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