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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人員出勤勿因救災犧牲安全

消防救災人員基於救災的時間緊急迫切,前往救災過程開車可能超速、闖紅燈,此時若發生車禍將衍生一些責任問題,對消防救災人員心理勢必造成相當的壓力與負擔。雖然消防救災人員依法律的規定或命令執行職務或行為,可能構成侵害他人權益,但由於是依法行使職權,不被視為違法,這就是法學上所稱之「阻卻違法」。執行救災的大前提仍要以安全為重,救災過程的自我保護絕對是必要的,有多起執行救護任務途中發生車禍的案例,檢討事故原因大多為趕時間而闖紅燈、超速造成。以近日發生於臺南市○○救護車出勤釀成車禍為例:○○○年○月○日晚間,○○分隊執行民眾急病救護勤務,隊員王○○駕駛救護車,依規定打開警報器與警示燈,前往救護地點途中,於○○街前往○○路三段交叉口時,於遠處即發現路口顯示為紅燈,故放慢行駛速度,且救護車行駛接近該路口時駕駛察看道路狀況,路面淨空研判可行駛過路口,正當準備行駛通過該路口時,突然右側一輛小客車於○○路○段南往北駛出,撞上救護車右側前車頭。駕駛隊員後腦杓一處撕裂傷,副駕駛隊員頭部左側一處撕裂傷,後座志工僅輕微擦傷,該名志工立即以無線電回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派人前來支援,將3人送醫救治,並通知員警到場協助處理。此車禍造成救護車右前車頭毀損,對方左側車頭毀損。事故發生後○○分隊旋即邀集嘉藥專業團隊,共同召開會議,檢討事故原因,並提出以下工作安全管理相關策進作為:

  1. 救護車輛出勤救護除依規定打開警示燈及警報器外,前往救護現場或送醫途中,自身車道為紅燈號誌時,車輛行經路口仍應確認橫向車道來車狀況,始可通過。
  2. 車輛前行至十字路口停止線時應確實減速,先確認橫向車道左方來車狀況,再確認右方來車狀況後,始可通過十字路口。
  3. 引入「防禦駕駛」觀念,闖越紅燈且車輛阻擋視線時,必須預測可能有車輛衝出,所以應該減速,同時腳放在煞車踏板上,做好隨時煞車準備。開車時若能養成推測危險的習慣,進而避開危險,對行車安全將有很大幫助。
  4. 平時宜多進行道路駕駛訓練,加強防禦駕駛等觀念,以強化同仁駕駛技能及經驗。
  5. 車輛行進時,駕駛更應提高警覺,減低行車速度,以增加突發狀況的反應時間,避免造成碰撞;車輛前行至十字路口停止線前,駕駛改變警報聲音頻或變聲音及按喇叭聲,提醒各方來車注意。
  6. 變換音頻之鳴笛聲可以提供更有效之警示作用,行經十字路口鳴笛聲音,建議以變換音頻方式提醒用路人,避免因視線不良導致車禍發生,且變更音頻控制開關建議移動至方便操作位置,以利駕駛隨時打開變換音頻之鳴笛聲控制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