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7月廉潔楷模(2案3人) 1.廉潔楷模:本局第七大隊灣裡分隊小隊長張光輝具體事蹟摘要:幫助民眾沙灘脫困,執勤後該民眾為表達謝意,於103.7.4.特致贈紅包500元,經執勤同仁婉拒後,轉贈社福單位,廉潔可風。2.廉潔楷模:本局第五大隊仁德分隊分隊長陳信義、隊員林秉湟具體事蹟摘要:執行火警勤務,執勤後該公司於103.7.31.特致贈水果禮盒表達謝意,經執勤同仁婉拒退還,廉潔可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