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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市府「廉政公約」具體行動方案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一、依據市府112年2月2日府政預字第1120164078號函辦理。
二、為貫徹「清廉勤政」及「透明公開」之施政理念,市府訂定旨揭實施計畫,請各機關(單位)依計畫內容落實執行,並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提醒遇有廉政事件或關切事件者,應確實辦理報備登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