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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政風處製作「學好利衝真簡單,3W1H報你知」簡報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新制自107年12月13日施行迄今已有相當時日,修法內容不僅擴大公職人員及關係人之範圍,且對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機關之補助或交易行為設有相關例外規定,惟部分公職人員或關係人仍有不知己身為適用對象以致誤觸法規情事,又本法設有相當高之罰鍰規定,一旦遭受裁罰,不僅外界觀感不佳、影響機關聲譽,對於公職人員也會造成相當負擔,臺南市政府政風處特製作「學好利衝真簡單,3W1H報你知」,內容淺顯易懂,有效增進法紀認知,避免誤觸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