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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國內新冠肺炎疫情三級警戒延長至110年7月26日,本市原應於110年5月底前申報之甲類4至7目、戊類1目場所申報備查期限延展至8月中;乙類4至6目、丙類及其他或經中央主關機關公告之場所延展至9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