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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用太久會收費?消防局提醒:簽訂契約搞懂「使用時間超過1年」關鍵保權益。

        為保障市民使用桶裝瓦斯之安全與消費權益,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提醒市民朋友,向瓦斯行購買液化石油氣時,簽訂「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透過契約明確規範雙方權利義務,有效降低消費爭議發生。

  消防局表示,據過往統計分析,瓦斯消費糾紛多集中於瓦斯桶保證金退還、容器使用費收取及費用不透明等問題。依據瓦斯定型化契約內規範,瓦斯桶保證金於契約終止時可返還,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如民眾遇有瓦斯消費爭議,可撥打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或向本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消防局局長楊宗林特別提醒市民注意「容器使用費」相關規定,依應記載及不得記載內容,當同1瓦斯桶使用時間超過1年返還時,業者得酌收容器使用費,且不得超過新臺幣200元;超過2年者,不得超過400元。在此特別提醒民眾應留意使用時間及收費標準,如遇未滿1年即收費或超收情形,均屬不當收費。

       市長黃偉哲強調,平時應注意瓦斯軟管是否老化、使用環境應保持通風,並落實「人離火熄」原則,以降低事故風險。另外消防局會持續加強向民眾及瓦斯行業者宣導定型化契約相關規定,以維護市民用氣安全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