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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共同消防防護計畫

  • 發表人:囧
  • 發表時間:112-04-19 04:06

你好,我們大樓為集合住宅大樓,因法令需求目前在製作共同消防防護計畫,想請問,共同消防防護計畫裡面的:自我檢查確認表(平時)「關閉障礙」,這個表格內的[確認地點]欄位所列的地點跟我們現場不符,是否須依現場實際樣子做內容的修改呢?
比如說其中的[事務所內防火鐵捲門],我們大樓現場並沒有此設備是否需做刪除呢?[南側出入口,東側出入口]等諸如此類皆不符合實際現場位置是否需自行修改以符和現況?

  • 共同消防防護計畫
    • 回覆者:陳振雄
    • 回覆時間:112/4/19 上午 07:50:14

    有關您於112年4月19日反映「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一事,將交由本局負責單位火災預防科辦理,再行為您詳細說明處理結果。倘您對本案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與本科來電聯繫(06-2975119轉2257),我們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本局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