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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您於110年4月22日反映「此場所完全沒有任何消防設施,已檢舉一次,但善未改善,地址名稱如下」一事,將交由本局負責單位火災預防科辦理,再行為您詳細說明處理結果。倘您對本案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與本科來電聯繫(06-6569119轉6109),我們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本局的關心並不吝建言,至表謝忱。
親愛的陳先生(小姐)您好: 本案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不符規定,已依法開具限期改善通知單,要求管理權人依限完成改善(展延中),屆時複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完成改善,將予以舉發。倘您對本案回復結果還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與本案承辦人聯繫(06-6569119轉6109)。